- 发布人: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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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2023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为开展好学院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的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学院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全国“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工作安排
1.12月1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庭审观摩活动;同时邀请乌鲁木齐市垦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垦区人民检察院、西山农牧场司法所等合作单位在校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12月1日至7日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网上知识竞赛、“宪法进课堂”普法宣传活动、宪法晨读活动。
3.12月4日学院法之星社团负责开展以《“宪”身学法,“典”亮未来》为主题的辩论赛活动,“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4.12月5日学院法律事务专业任课教师带150名学生前往天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校外摩法治实践活动。
5.12月6日学工部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班会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引导师生积极参与。
2.丰富活动形式。通过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着力打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3.做好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对“宪法宣传周” 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的开展情况(包含活动总结、图片、照片、视频等),形成文字电子材料并于12月7日前报送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马园老师处。

